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 八、

八、 鼓励类“三十二、商务服务业”第2项“经济、管理、信息、会计、税务、审计、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修改为“经济、管理、信息、会计、税务、鉴证(含审计服务)、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