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 三十三、

三十三、 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五)钢铁”第24项“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修改为“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