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发展改革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