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69. 将第十八条中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修改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二) 69. 将第十八条中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修改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 相关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序号的修改 69. 目录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