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68. 第十六条中的“申请复议”修改为“申请行政复议”。 六、 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作出修改 (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一) 68. 第十六条中的“申请复议”修改为“申请行政复议”。 六、 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作出修改 (一) 相关政府部门名称的修改 六、 目录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