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3. 3. 境外投资管理。原油、矿山开发等资源类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商务部核准。 (二) 保留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和国家物资储备局。 (三) 关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在高技术产业化、机动车准入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问题,在下一步完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时再进一步明确。 2.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