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3. 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取消商有关部门确定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总量和确定商业银行贷款、直接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的职责。 三、 内设机构 (二十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二十六) 3. 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取消商有关部门确定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总量和确定商业银行贷款、直接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的职责。 三、 内设机构 (二十六) 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