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五)

(五) 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