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章 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