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13年) 二、

二、 做好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

对《决定》中涉及的卫生计生行政审批项目,各主管司局要抓紧完善工作方案,确保取消下放工作无缝衔接,平稳过渡。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备案、核准等形式变相继续审批或评审,防止明减暗增、边减边增。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主管司局要研究相关承接配套措施,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承接工作。对移交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管理的项目,要加快培育发展组织行业,落实扶持政策,健全监管机制。

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后的监管措施,避免管理脱节,防止监管缺位。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相关文件的清理和修订,保证取消下放工作合法合规、操作规范有序、评审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