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17年) (二)

(二) 将附件“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中“查封、扣押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3个月内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统一修改为:“6个月内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