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7年) 六、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7年) 六、 六、 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本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