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4.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三、 内设机构 (二十一)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二十一) 4.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三、 内设机构 (二十一) 保健局。 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中央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