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九、

九、 将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中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修改为“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