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1999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成绩较好;

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诚实守信;

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