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199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执行,教育部设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部际协调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全面管理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下简称: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的工作加以指导。学校指定专门机构管理本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