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1999年) 第六章 贷款的审批与发放 第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1999年) 第十八条 第六章 贷款的审批与发放 第十八条 学校负责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和年度贷款额度对借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 第六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