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1999年) 第三章 贷款计划的确定 第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1999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贷款计划的确定 第十条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根据年度贷款控制总额和各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将贷款控制总额于十月十日前分解下达到相关分行。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