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1999年) 第三章 贷款计划的确定 第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1999年) 第八条 第三章 贷款计划的确定 第八条 学校于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据学生的贷款申请,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包括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和所占在校生比例,计划贷款额度等内容)报送管理中心。 第三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