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11年) 第四章 经费的管理与结算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经费的管理与结算 第三十一条 出国教师经费由教育部核拨我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指定机构。出国教师经费具体核算、发放和管理由我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指定机构负责。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