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体育总局工作规则(2010年) 第六章 领导出席活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体育总局工作规则(2010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领导出席活动规定 第四十一条 体育团队出国或回国,总局领导原则上不到机场送迎。对于在世界重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突破、影响较大的体育团队回国时,总局领导可酌情到机场或运动员驻地迎接。 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综合性赛事,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送迎小组,负责具体组织送迎。 第四十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