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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5年)

发布机关 国家统计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一、 分类目的

二、 分类范围

三、 编制原则

(一) 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依据《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确定体育产业的基本范围。 (二)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体育产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 以体现我国体育活动的特点为主要划分依据。本分类突出了我国体育活动的特点和我国体育实际发展现状,兼顾与体育相关的上下游产业及新兴产业。

四、 结构编码

五、 有关说明

(一) 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一个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一个体育产业类别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一个行业类别属于两个以… (二) 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意见》的重点任务,以及带“*”和“**”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说明。 (三) 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四) 以法人单位作为划分对象时,其主要活动为体育产业活动的,按本分类划分;以产业活动单位为划分对象时,所有法人单位内部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例如学校的体育场…

六、 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表

1012 1013 1014 1015 1016 1017 1018 附件: 体育产业分类新旧对照表(略,详情请登录统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