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与评估基本要求(2007年) 21、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与评估基本要求(2007年) 21、 21、 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定期检查和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成绩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讲座,工作人员学法和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 (五) 目录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