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2016年) 第二节
第二节 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健全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通过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挖掘潜力,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住院分娩、母婴保健、避孕节育、儿童预防接种等服务,做好流动孕产妇和儿童跨地区保健服务以及避孕节育的接续。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开展出生缺陷发生机理和防治技术研究,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科学预测,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鼓励和推广社区或邻里开展幼儿照顾的志愿服务。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在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室或婴儿护理台,保障母婴权益。
专栏2 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
向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规定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扩大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覆盖范围。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条件,支持省、市、县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2020年前力争新增产床8.9万张,增加产科医生和助产士14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