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产业技术政策(2009年) 第六章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二十三条 国家产业技术政策(2009年) 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二十三条 鼓励自主创新,限制盲目重复引进。国家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并将制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作为重点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依据,推动自主产业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转化和产业化。定期发布禁止引进和限制引进技术目录,禁止或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和装备。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