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2017年) (三)
(三) 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和投资。培育对外文化贸易主体,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参与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加大内容创新力度,打造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稳定传统优势文化产品出口,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兴贸易方式,提高数字文化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推动文化装备制造技术标准走出去。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国园林、中国武术等走出去。大力发展文化服务外包。鼓励各类企业在境外开展文化投资合作,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扩大境外优质文化资产规模。支持文化企业参加重要国际性文化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