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2017年) (二)

(二) 推动文化内容形式创新。加强规划指导,加大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作用原创精品的扶持力度。抓好文学、剧本、作曲等基础性环节,支持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创新发展,鼓励戏曲流派创新,推动交响乐、歌剧、芭蕾舞等艺术品种的中国化、民族化。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