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2017年) 专栏9 精神文明创建工程

专栏9 精神文明创建工程

文明城市创建: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每年组织对部分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进行暗访督查和测评考核。扩大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覆盖面。

文明村镇创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程,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十三五”末全国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达到50%以上。

文明单位创建: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在各行各业特别是窗口单位选树一批创建标兵。

文明家庭创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和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加强家庭家风建设,开展党员干部家庭建设专题教育。

文明校园创建: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高师生道德和文明礼仪水平,增强民主法治观念,改善校园文化环境。

专栏10 精神文明专项行动

文明旅游行动:加强文明出境游和国内游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加强景区景点文明建设,加强导游培训和规范约束,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文明交通行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不文明现象,引导人们文明出行。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行动:实施网德工程,推行网站信用等级评价和网上实名制。引导广大青年争当“中国好网民”。引导网民善意、阳光、理性跟帖和评论。开展网络文明传播行动,加强中国文明网建设。

文明使者行动:在乡村、社区遴选文明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传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