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2017年) (三)

(三)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督查、问责机制。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开设意识形态工作课程和讲座。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