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7 立案 7.1 案件管辖 7.1.2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7.1.2 7 立案 7.1 案件管辖 7.1.2 级别管辖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市级、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国土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权管辖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 (1) 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而不予立案调查的; (2) 案情复杂,情节恶劣,有重大影响的; (3)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 7.1.1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