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大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制度,将案情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