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国土资源标准:
国土资源术语、分类、代号、代码、符号、图式、图例及制图方法;
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要求;
土地资源的调查、监测与评价、土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技术要求;
土地资源规划、整理、利用与保护技术要求;
陆地、海洋地质调查技术要求;
矿产资源的规划、调查、评价及勘查、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要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与监测技术要求;
地质环境的规划、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及保护技术要求;
地质矿产勘查技术方法和地质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标准样品;
地质勘查资质评定技术要求;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技术要求;
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制定的其他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