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听证:
有权申请听证的公民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听证权利的;
有权申请听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组织放弃听证权利的;
当事人在听证过程中声明退出的;
当事人在告知后明确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的;
需要终止听证的其他情形。
有权申请听证的公民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听证权利的;
有权申请听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组织放弃听证权利的;
当事人在听证过程中声明退出的;
当事人在告知后明确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的;
需要终止听证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