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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一)

(一)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投保企业发生食品安全损害事故后,应当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协助保险公司开展事故勘查和定损。保险公司在获知保险事故发生或接到事故报案后,应第一时间展开事故查勘与处理,积极参与事故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