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二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十五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十五条 增设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增设机构的必要性; (二) 增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 (三) 与业务相近的司级内设机构职能的划分。 撤销或者合并前款所列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撤销或者合并机构的理由; (二) 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职能的消失、转移情况; (三) 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编制的调整。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