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4年) 三、

三、 人员编制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暂定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