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2年) 拟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贫困人口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持标准,研究提出确定和撤销贫困县的意见;协调拟定中央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跨省区重点扶贫项目;参与拟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审批“三西”地区农业专项建设的年度计划;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收集、整理有关扶贫信息,指导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各项资金。

拟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贫困人口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持标准,研究提出确定和撤销贫困县的意见;协调拟定中央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跨省区重点扶贫项目;参与拟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审批“三西”地区农业专项建设的年度计划;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收集、整理有关扶贫信息,指导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