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工作规则(2023年) 四十、
四十、 国务院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不得有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国务院领导同志考察调研、出席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规定要求,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规范新闻报道。国务院领导同志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务院组成人员代表国务院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离京出访、出差和休养,应事先向总理请假,并按有关规定报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京外出应事先请假,由各部门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国务院总理、分管领导同志和秘书长。
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等方面的规定,坚决反对特权、不搞特权。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
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