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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工作规则(202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

四、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五、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工作;受总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根据统一安排,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六、 国务院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七、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实行部长、主任、行长、审计长负责制。

三、 目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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