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工作规则(2008年) 第十章 公文审批 四十六、 国务院工作规则(2008年) 四十六、 第十章 公文审批 四十六、 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批的公文,由国务院办公厅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分工呈批,并根据需要由国务院领导同志转请其他国务院领导同志核批,重大事项报总理审批。 四十五、 目录 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