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工作规则(2008年) 第五章 坚持依法行政 二十四、 国务院工作规则(2008年) 二十四、 第五章 坚持依法行政 二十四、 提请国务院讨论的法律草案和审议的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查或组织起草,行政法规的解释工作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承办。 二十三、 目录 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