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工作规则(2008年) 二十二、

二十二、 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制定行政法规,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行政法规、行政措施或决定。拟订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行政法规实施后要进行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