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工作规则(2005年) 第十章 作风纪律 四十九、 国务院工作规则(2005年) 四十九、 第十章 作风纪律 四十九、 国务院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 四十八、 目录 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