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10年) 五、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10年) 五、 五、 公安部 (一) 负责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 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地方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理道路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地方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 (四) 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对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环节实行监管。 (五) 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对焰火晚会、灯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六) 承担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七) 负责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火灾事故,开展统计分析;指导地方公安机关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