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10年) 二十六、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10年) 二十六、 二十六、 法制办 (一) 负责审查有关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 (二) 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 (三) 负责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