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10年) 二、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10年) 二、 二、 教育部 (一) 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宏观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 (二) 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三) 加强安全与工程科学学科建设,发展安全生产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快培养煤矿和安全生产专业人才。 (四) 指导各类学校加强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五)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六) 负责组织直属院校、单位和教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七) 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 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