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二)

(二)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财政部的关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务会计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部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资产统计结果报财政部备案,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拟订征求财政部意见。国家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措施,包括中央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分流人员费用,破产企业安置职工等费用,由财政部按原渠道解决,继续由财政部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条件成熟时按国家有关预算编制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作为国家总预算的组成部分由财政部统一汇总和报告,预算收入的征管和使用接受财政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