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二)

(二) 负责监督控制南水北调工程投资总量,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参与南水北调工程规划、立项和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汇总南水北调工程年度开工项目及投资规模并提出建议;负责组织并指导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计划、资金和工程建设进度的相互协调、综合平衡;审查并提出工程预备费项目和中央投资结余使用计划的建议;提出因政策调整及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投资建议;审查年度投资价格指数和价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