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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2000年)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 教育部 财政部

开展助学贷款工作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经济较困难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决策。为进一步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现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补充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