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2021年) (六)

(六) 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针对受损、退化、功能下降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河流、湖泊、沙漠等自然生态系统,开展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水土流失治理、河道保护治理、野生动植物种群保护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绿化、人工商品林建设等。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增加碳汇增量,鼓励开发碳汇项目。科学评估界定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建设范围,引导当地居民和公益组织等参与科普宣教、自然体验、科学实验等活动和特许经营项目。